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1、参保人员更换生育备案医院如何办理?
答:(1)首先,参保人员要慎重选择生育备案定点医院,一般应尽量不更换;其次,女职工产前检查化验在同一家医院数值可比性较好,可以很好地了解妊娠状况帮助选择生育方式;再之,更换另一家医院可能还要再做重复检查造成不必要浪费。(2)如因医院原因需更换定点医院,由该医院医保办出具转院证明,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更换手续;如个人原因更换,需参保人员本人申请,经本单位盖章,到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更换手续。
2、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其爱人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参保男职工之妻为农业家庭户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且在产假期间领取独身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给男职工生育护理假补贴500元(其妻为城镇户口不享受护理假补贴)。
3、女职工产假时间是多少?
答: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24周岁以上)的初产妇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为150天;生育为剖宫产的产假为16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