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目的和意义
一、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答:疾病是每一个人都可能遇到的风险,医疗保障是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自2000年底,我市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截止目前,全市有62万名城镇职工享受了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各县也不断扩大。唯有城镇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的社会医疗保障尚无制度安排,出现制度上的“真空”。他们的医疗费用只能依靠家庭、亲属负担。特别是那些低收入家庭,更是无法承担大病、重病带来的巨额医疗费用,因而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为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2007〕3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作为促进和谐合肥的十二项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是在建立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方面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
二、《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出台的目的和原则是什么?
答:目的是为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配套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属地管理、大病统筹、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和统筹安排的原则,以个人和家庭缴费为主,政府补助和社会捐助为辅,实行医疗费用分担。
参保范围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有哪些?
答:本市市区范围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非从业居民、其他非从业居民、市辖区内农村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在校学生指的是哪些学校的学生?
答:在校学生包括:①小学、②普通中学、③特殊教育学校、④工读学校、⑤职业初中、⑥普通中专、⑦技工学校、⑧职业高中、⑨成人中专(不含在校大学生)。
五、18周岁以下非从业居民年龄计算截止时间是何时?
答:18周岁以下非从业居民参保的年龄计算截止至当年的6月30日。
六、重症残疾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答:重症残疾人员是指经市残联鉴定的二级以上肢残;二级以上听力、语言残;二级以上智力残;视力残(不含低视力);精神残;多重残等,持有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
七、一类低保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答:一类低保人员是指经市民政部门确认的,持有《合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按年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
缴费标准和参保登记
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来源有哪些?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来源包括:(一)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二)各级财政补助的资金;(三)社会捐助的资金;(四)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五)基金利息收入。
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在校学生(含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30元。(二)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其他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20元。(三)市辖区农村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20元。(四)享受一类低保人员和重症残疾人员每人每年个人缴费30元。
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一)在校学生(含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8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30元、市财政补助40元、区财政补助10元。(二)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其他居民每人每年8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30元、市财政补助40元、区财政补助10元。(三)市辖区农村居民每人每年80元,其中:市财政补助55元、区财政补助25元。(四)享受一类低保人员和重症残疾人员每人每年17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30元,市财政补助85元,区财政补助55元。
十一、缴费标准如何调整?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提高,可做相应调整。
十二、在校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
答:携带《户口本》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