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目的和意义
一、什么是生育保险?
答: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二、建立职工生育保险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
答:生育保险是我国五大社会保险制度之一。社会保障重要作用在于“兼顾公平”,实行第二次分配,使更多的社会成员享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建立生育保险制度的作用是使生育女职工在生育和哺乳期间享受保障,不至于因生育停止工作和陷入生活困境。实行生育保险,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妇女因生育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产假期间的生活津贴,从制度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妇女劳动权益的一项有力措施。这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体现。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实践表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对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改善妇女就业环境,均衡企业负担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出台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我市修改了原《合肥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1997年市政府48号令),出台了《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合肥市政府令133号)。
缴费标准和参保登记
四、职工生育保险的基金来源有哪些?
答: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来源包括:(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三)延迟交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五、职工生育保险由谁来缴费?
答:职工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雇工)个人不缴费。
六、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是多少?缴费标准如何调整?
答: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缴费费率为0.4%;企业的缴费费率为0.8%;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上述某一种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