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社保卡发行办公室接到部分群众打来的电话,咨询一些特殊情况下社会保障卡如何办理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问:我是失业职工,档案在区就业保障中心,社会保险已经停缴,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 答: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保障手册》或失业证、一英寸标准彩照一张(浅蓝色背景),到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联系电话:2678369、2627697 联系人:罗小林)
二、问:我与原单位已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登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当中,该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 答:在失业登记手续办妥后,持本人身份证、《劳动保障手册》或失业证就近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手续,并由接收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社会保障卡。
三、问:我已很长时间未到单位上班,也未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档案仍在原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 答:此类人员应尽快到原单位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用人单位应尽快办理移交档案手续:①符合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其档案交至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本人在失业登记手续办妥后,持本人身份证、《劳动保障手册》或失业证就近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并由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社会保障卡;②不符合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根据本人意愿到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由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