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参保职工问:今年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额,何时调整? 答:自2005年7月起,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将按2005年新申报稽核后的缴费基数计缴,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随之按照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计算划拨; 同时退休人员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按合肥市2004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由原每月40.74元调整为49.75元。月增加9.01元(关闭、破产企业一次性缴费参加医保的退休人员, 其个人账户金额调整为79.75元/月, 其中含门诊医疗补助金30元)。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1)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2)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分年龄段按不同比例划入个人账户,45岁以下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计入,45岁(含45 岁)以上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5%计入, 退休人员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计入。
参保单位按月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根据单位的缴费情况,逐月划拨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划拨的程序是: 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每月月底(28日左右)对于当月基本医疗保险费已缴纳到医保基金账户的单位进行核算,生成该月参保人员(每月约44万人)个人账户应划金额,同时将个人账户划拨信息传递至市商业银行总部;商行按照参保职工医保编码的顺序,约需一周时间将全部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划拨完毕;参保人员可持个人账户存折就近到商行网点对个人账户入账情况进行查询,对入账情况有疑义的,可到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