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陈女士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没有以个人身份参加(接续)医疗保险,因病就医如何办理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手续?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没有以个人身份参加(接续)医疗保险,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住院医疗补助金。其因病住院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垫付。出院结算时,要求院方提供医疗费用专用发票、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出院小结。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申报医疗补助金。
王先生问:申报失业保险住院医疗补助金要提供哪些材料,在哪办?
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住院、做绝育手术的失业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专用发票、病历、出院小结、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失业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专用发票、《准生证》、《出生证》、出院小结、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到失业人员户籍所在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按规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