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9-29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岩石
领导干部的媒体素养,主要是指领导干部对大众媒体的认识、利用和参与方面的素养。具体包括正确全面地认识大众媒体及其重要性,媒体的运作、特性、正负功能,媒体控制和传播规律等;正确利用传媒发布信息,动员民众力量,引导社会舆论,平息公共危机,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领导干部提高媒体素养,是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加强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需求。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提高媒体素养,增强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
舆论环境发生深刻变革,要求领导干部提高媒体素养。国务院537号令规定,国外记者只要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涉,境外媒体采访实行常态化。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意味着官员如何应对公众和媒体,将不是一种高姿态的“亲民行为”,而是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媒体公共职能不断增强,舆论监督职能制度化,每个执政者都置身舆论监督之中,不容回避。舆论环境发生变化,对所有领导干部的媒体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传播媒介不断更新发展,要求领导干部提高媒体素养。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网络论坛、博客为广大群众接受信息、评论时事、发表意见搭建了更为方便快捷的平台。群众参政议政的意识更加强烈、渠道更为通畅,网络媒体已经逐步取代传统媒体,成为引领舆论导向的“生力军”。网络使世界时空距离急剧缩短,信息传播全球化。国内舆论和国际舆论连成一体,相互“感染”,彼此呼应,国内问题国际化,国际问题国内化变得更加普遍和容易,一个小事件可能经过互联网和境外媒体而引发“蝴蝶效应”。网络颠覆了以前的媒体管控方式和思维模式,使隐藏真相变得越来越难,很多领导干部还不能适应,媒体素养亟待提高。“贵州瓮安”、“云南孟连”等大规模群体事件警示我们:一些领导干部低估网络的力量,想“捂住”“盖住”事实,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开始在网络上“胡说乱说”,“假相”取代“真相”,广大群众和网民被“假相”蒙蔽,导致事件的发生。
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要求领导干部提高媒体素养。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纷争、矛盾冲突增多,群体性事件频发,公共危机事件不断,领导干部需要判断最近发生、突然发生甚至正在发生的事件中,是否有引起公众瞩目、涉及公众利益并可能造成影响的事件,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领导干部如果缺乏这种敏感性和判断力,则可能因为干预、介入不当和迟缓,使小事情演化成大事件。“陕西华南虎事件”和“湖北石首”事件就是因为处置不当,没有迅速回应公众疑问,引导舆论,从而演变成重大公共危机事件。究其原因,共性之处在于有关领导干部媒体素养的缺乏和低下。因此,干部媒体素养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支撑和力量,基层领导干部尤其需要提高媒体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