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就没有劳动关系?
答:单位与劳动者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双方之间形成的关系具备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应当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问题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具备哪些要件?
答: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文件精神,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问题三:哪些材料可以作为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答:根据规定,下列凭证可以作为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 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报名表” 等招工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