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活安徽新闻合肥交通合肥房产生活服务合肥教育合肥招聘合肥旅游文化艺术合肥美食合肥地图合肥社保合肥医院企业服务合肥法律

用人单位分支机构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知识问答①

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1.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单位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答:《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劳动者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

答:《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上一篇:连续工作满10年期限从何时计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知识问答)②
  • 下一篇:用人单位如有违法行为怎样处理?----市劳动保障局12345热线常见问题解答⑧
  • 无相关信息
    合肥生活资讯

    合肥图文信息
    新能源捕鱼一体电鱼竿好用吗
    新能源捕鱼一体电鱼竿好用吗
    海信罗马假日洗衣机亮相AWE  复古美学与现代科技完美结合
    海信罗马假日洗衣机亮相AWE 复古美学与现代
    合肥机场巴士4号线
    合肥机场巴士4号线
    合肥机场巴士3号线
    合肥机场巴士3号线
    合肥机场巴士2号线
    合肥机场巴士2号线
    合肥机场巴士1号线
    合肥机场巴士1号线
    合肥轨道交通线路图
    合肥轨道交通线路图
    合肥地铁5号线 运营时刻表
    合肥地铁5号线 运营时刻表
  • 币安app官网下载 短信验证码

    关于我们 | 打赏支持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帮助中心 | 友情链接 |

    Copyright © 2024 hfw.cc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网 版权所有
    ICP备06013414号-3 公安备 4201050200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