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1、2008年在校学生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是什么时间?
答:在校学生参保登记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20日,逾期不予登记。
2、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
3、在校学生在一个参保年度内门诊治疗补助费是多少?
答:在校学生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给予每人20元的门诊治疗补助费,在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定点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普通门诊治疗(在居民医保目录范围内)时使用。当年未用完的补助费,可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4、在校学生指的是哪些学校的学生?
答:在校学生包括:①小学;②普通中学;③特殊教育学校;④工读学校;⑤职业初中;⑥普通中专;⑦技工学校;⑧职业高中;⑨成人中专。
5、新参保学生如何办理登记?
答:学生携带《户口本》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