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参保人员问:以个人身份参加医保,到何时可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市劳动保障局答:个人参保后连续缴费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仅需缴纳医疗救助金(目前暂为每月10元)。届时,实际缴费和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的,应一次性补齐,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按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连续缴费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可直接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仅需缴纳医疗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