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2007年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问答
编者按:经国家批准,我省从2007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以来我省连续三年调整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增加280多元,特别是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退休早、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人员养老金增长更多,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现将有关政策作一介绍。
问:本次养老金调整范围是哪些?
答:200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2006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
问:养老金调整内容有哪些?
答:本次养老金调整分普遍增加和对部分人员进行倾斜。
1.普遍增加养老金,即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
2.对下列人员在增加90元基本养老金基础上适当倾斜:(1)企业中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下同)另增加60元;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含全薪退休的老专家)的退休人员另增加70元。(2)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男到达70周岁、女到达60周岁的,另增加30元;男到达80周岁,女到达70周岁的,另增加20元。(3)普调后养老金仍低于615元的另增加30元;高于615元低于645元的,补到645元。(4)195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下同)满35年(含35年,下同)及以上的另增加50元,满30年不满35年的另增加40元,不满30年的另增加30元。
问:我何时能够拿到此次普遍增加的养老金?
答:此次普遍增加的养老金,我市已于8月28日将款项打入退休人员个人养老金存折中,退休人员自8月29日起即可领取。
问:我在退休后取得了副高职称,此次调整能否提高待遇?
答:不可以。退休前获得副高以上职称才可以享受相应待遇。
问:是不是只要退休人员男超过70周岁、80周岁,女超过60周岁、70周岁就可以增加养老金?
答:不是的。文件中明确规定,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男到达70周岁、80周岁,女到达60周岁、70周岁的,才可以享受相应待遇。即,必须是2006年期间到达这一年龄,不包括超过这一年龄的退休人员。
问:我退休时间比较早,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我有缴费年限吗?
答:有。根据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在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1996年1月1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即为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问:我曾从事过特殊工种,在退休计算退休费时已折算的工龄,此次调整能不能算作累计缴费年限?
答:文件规定,对1959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计算缴费年限时,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
问:普调后养老金仍达不到645元,是不是一律调整到645元?
答:不是的。文件规定,普调后月养老金达不到615元的,另增加30元;普调后超过615元,但达不到645元的,补到645元,并不是指所有月养老金低于645元的退休人员都一律调整到645元。
问:我已经退休,养老金是由单位发的,能否参加此次调整?
答:根据文件规定,已参保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问:为什么报纸上说有些养老金要等到9月底才能发放到位?
答:由于1959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大部分是在建立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制度前,由原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办理退休的,退休审批相关信息记载不全,因而造成此类人员在劳动保障数据库中信息不全,影响到了此次调整,主要涉及缴费年限方面。为确保这部分人员能够对照政策兑现到应调整的养老金,需要对此类人员的缴费年限情况进行确认,涉及人员较多,在8月底前无法全部进行核查,因此,对此类人员先按“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类别进行调整,即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30元(此项养老金已随普遍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然后对缴费年限在30年(含)以上的人员,在依据档案资料对缴费年限核实确认后,再对照政策兑现到位。
市劳动保障局已集中力量组成四个组,分赴四个城区依据档案资料进行相关信息的确认,确保在九月底使每位退休人员都能对照政策足额兑现到此次调整的养老金。
问:我是正高职称,档案中可能没有明确记载,现在应该怎么办?
答:鉴于目前劳动保障数据库中仅记载“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因此对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先行按副高职称标准进行养老金调整。在依据档案资料确认后,再对照政策兑现到位。如档案资料不全,请取得正高职称的退休人员及时与所在单位或保管档案的街道联系,由单位或街道携带有效职称证件到合肥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9-11号柜台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咨询电话:2630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