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如何办理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手续?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其直系亲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直系亲属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失业人员户籍所在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申领手续。
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其直系亲属应享受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死亡,可参照在职职工的有关规定,发给其直系亲属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现行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2000元,包干使用。抚恤金的标准为8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例如:在2007年1月至12月期间,因病死亡的失业人员直系亲属可享受一次性抚恤金补助金为11968元(2006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1496元×8个月)。没有直系亲属的不享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