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1-02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新的一年开始了,修订完善后的《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新年开始实施。本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将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对接,学籍号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生成,一人一籍一号。“办法”特别明确,在学籍管理中,要禁止以转学之名来进行择校的行为。
学籍系统将与全国对接
新“办法”明确,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籍主管单位、学校、班级以及学生个人信息。本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采用自建管理系统,并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对接。禁止使用虚假材料建立学籍,已经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报学籍。
其中,学籍主管单位信息包括单位代码、单位名称、所在地行政区划码、单位地址等信息。学校信息包括学校标识码、学校名称、学校编码、主管单位、联系电话、学校办别、驻地城乡类型、学校类别、学制等信息。班级信息包括班级名称、班主任姓名、建班年月、学制、班级类型、荣誉称号等信息。学生信息包括学生家庭、简历、变动、考试、评价、奖励、处分等信息。
禁止以虚拟班级建学籍
新生入学时,学校要组织采集并在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录入新生信息。新生通过系统的人像采集或者照片导入功能采集照片信息,各学段初始年级学生都必须采集学生入学当年的照片信息。
学籍号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生成,一人一籍一号。学生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学生在学籍系统中的唯一标识号,对于暂无身份证号码的学生,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号码为标识号,填写上报学籍。
“办法”特别明确,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按照学校办学规模和有关规定控制班级数和班额,禁止在学籍管理系统中以虚拟班级为学生建立学籍;并禁止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在本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
防止借转学之名来择校
如果学籍发生变动,如何来办理?“办法”规定,学籍变动与审批均要通过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进行,仅有纸质材料一律不得受理;今后将逐步推行使用学籍管理专用电子章。
在办理转学手续的过程中,各地学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本地户籍学生择校转学和高中学生利用虚假材料达到同城借读目的情况的监管。凡属本市区户籍学生转学择校的,以及利用虚假材料从外市区转入本市高中借读的,一律不得办理转学手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做好学籍信息保密工作。学籍管理员要保管好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密码必须保证一定的复杂度,并定期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