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10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记者近日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2010年度合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登记审核及申请工作已经启动。与去年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低于10平方米”相比,今年合肥市的住房保障申请门槛降低了4个平方米。
据了解,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均可申请2010年度的住房保障:凡家庭成员均具合肥市市区城镇居民户口,且在同一户籍中;家庭2009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485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4平方米;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而2009年度已纳入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家庭,则需在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3月31日之间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残疾证明、低保证明(非低保家庭年满18周岁以上成员须提供2009年度收入证明)、《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等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房产分局住房保障科进行登记审核。在此期限之后办理登记审核的已保家庭,按新申请家庭办理相关手续。
未纳入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但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携带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家庭现住房情况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房产分局住房保障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高新区、新站区、经开区符合条件的家庭分别在对应的蜀山、瑶海、包河分局办理申请手续。本报记者 张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