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26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今天上午,合肥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启动第10次城市低保提标,从今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户月人均360元提高至410元。低保标准提高后,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标准也相应提高,由提标前的1080~2160元/次,提标至1230~2460元/次。
各县最迟于节前出台提标政策
自1996年开始,合肥市城市低保标准已历经9次提标,保障标准从最初的户月人均120元提高到现行的360元。据介绍,截至目前,合肥市城市低保对象共有194701人。经测算,此次提标后,合肥市城市低保及与低保相关的支出将达4.3亿元,增加支出6687.19万元。
此次提标不涉及四县的低保调整。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合肥市对各县城镇居民低保标准并没有统一要求,各县根据各自财政情况,制定城镇居民低保标准,“其中,巢湖市已经将低保标准提高至400元,按照相关要求,各县最迟应于春节前出台各自的提标政策。”
经过此次提标,合肥低保标准在中部六省各城市中将排名第二,仅次于武汉,省内位居第一。而据国家民政部统计显示,去年1至11月份,我省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跃居中部省份第一。截至2012年底,全省城市低保对象82.6万人,月平均保障标准341.8元/人,比2011年同期增长12.76%;农村低保对象212.7万人,年平均保障标准2119元/人,比2011年同期增长19.04%。合肥连续多年在省内标准最高。
“2014年,我们的城市低保标准还将再次提标。”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省民政厅相关要求,各地应“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与物价挂钩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相应提高
不满足低保条件,却因重大疾病、发生突然事故等生活陷入困难的家庭,能获得怎样的保障?去年,合肥市率先出台政策,对于这部分属于城乡低保边缘的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所谓的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是指家庭每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且低于1.8倍的家庭,合肥市区的低保标准提高至410元,按照这个标准,即每月人均收入在410元至738元之间,就算是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的3~6倍。
记者了解到,此次低保标准提高后,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标准也相应提高。由提标前的1080~2160元/次,提标至1230~2460元/次。
临时救助是根据申请对象的困难程度实行分级、分类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每年申请临时救助的次数不能超过两次,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低保标准的6倍。具体来说,若是因病导致生活困难,不分病种,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在经过各种渠道救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依然过重,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视情况给予一次性救助,金额不超过低保标准的3倍,即1230元。
因灾祸如火灾、车祸、爆炸等意外事故及其他单发性突发事件,造成人身伤害或家庭财产损失严重,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可视具体损失情况提出救助标准建议,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低保标准的6倍,即24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