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6-28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晨报讯 6月2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省居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时,可以就近在居住地办理,不用再回户籍地办理了。
这些人可就近办理
据省出入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方便群众,省公安厅制定了《安徽省居民在省内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实施办法》,于2012年7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这一便民政策有具体的适用对象:凡属我省常住户口而在省内非户籍地工作、学习、生活居住一年(含)以上的人员。不过,在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习的学生、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在本市范围内非户籍地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不受在办理证件地居住时间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实施特殊调控措施的五河县常住居民以及在五河县居住的非常住居民暂不适用此办法。
这些类别的证件适用
据该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人员都可在省内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近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港澳团队旅游签注不适用自助受理。
合肥市区及所辖长丰、肥东、肥西县常住居民还可在上述地区就近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因行政区划调整于2011年8月划归合肥市管辖的巢湖市、庐江县尚未开办居民赴香港澳门个人旅游业务,暂不施行)。
据警方介绍,省内居民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应向居住地市、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相关手续。具体手续流程,读者可登录www.hfw***)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