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9-29 来源: 作者:合肥网hfw.cc 我要纠错
上午10∶30
“执行难”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难点问题,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现象,导致生效的法律文书往往成为了“一纸空文”。 今天上午,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有效制止“老赖”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合肥市法院将与多部门联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
22家单位将协助法院执行
据了解,在2009年12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就出台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协助执行机制的决定》。在通过半年多时间的沟通协商中,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陆续与合肥市公安局、工商局、房产局、招投标中心等22家单位建立协助执行工作机制。
根据《实施办法》,通过联动机制,如果合肥市两级法院认为民事案件未了结,而不能离境的当事人,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合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则不予为其办理护照或其他出境证件,限制出境。而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对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查找的被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户籍资料,并通过查询住宿登记、外来人口登记、在网吧等公共上网场所的实名登记信息等方式予以协查。车辆管理部门则可以依法协助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所登记的机动车辆,禁止其办理注册、转移、抵押、变更、注销等登记手续。工商局则协助人民法院办理被执行人的公司股权、抵押权、质权等冻结手续,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工商局可将其列入警示名单,限制其登记担任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等。
15家单位被首批限制高消费
对于那些具有支付能力,却又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新规定,合肥市法院也将会做出限制其高消费的举措。在上午新闻发布会上,15家单位以及55名个人被首批限制高消费。据了解,这也是安徽省首次对被执行人实行高消费限制。
根据《合肥市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公告》,在被执行人为履行给付义务前,需要受到九条高消费的限制。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全市法院均设置举报电话或者邮箱,接受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对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违反相关规定的举报,并进行审查认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0301)
■典型案例
被执行人被限制出境
2010年5月,合肥中院在执行安徽省向阳科技公司一案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始终不露面,逃避履行债务, 同时,法院查明其持有护照,且经常出国,遂向公安发出边控对象通知书,对李某某采取了限制出境的措施,迫于压力,李某某主动与申请人和解,履行了200余万元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