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市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联合下文,自5月1日起,合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即可开始享受普通门诊报销的相关待遇。为使广大参保居民了解情况,现将有关政策作一解答。
问:为什么要开展居民医保普通门诊?
答:为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受益面,减轻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负担,在重点保障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支出的基础上,逐步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问:开展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的原则有哪些?
答:立足基本保障,从低水平起步,逐步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实行社会共济,通过基金统筹调剂使用,提高基金保障能力;主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群众就医,降低医疗成本。
问: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何时开始享受?
答: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问:门诊统筹基金从哪来?
答: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按照实际参保居民人数(不含在校大学生),以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进行统筹,参保居民个人不另缴费。
问: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如何看病?
答:参保居民须携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中任一证件,在我市城镇居民定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诊。
问:普通门诊报销范围有那些?
答: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药品目录》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诊疗项目目录》见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ahhfld.gov.cn。不属于支付范围和在非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外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由参保居民个人自理。
问: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40%。单次就医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2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另增加80元。超过单次或年度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自理。
问:普通门诊如何报销?
答: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由个人用现金支付。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问:结余费用能否继续使用?
答:原少年儿童、在校学生以及18周岁以下的参保居民,每个参保年度20元门诊补助费,从2010年起不再支付。原结余金额可在城镇居民定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继续使用,用于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
问:合肥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凡纳入政府规划设立、自愿承担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治疗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申请为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将于近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