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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二十三、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进行相关备案,未按规定办理生育备案手续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需要备案的情况有:(一)、参保职工自确诊怀孕后3个月内应当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到经办机构备案。(二)、因夫妻分居两地,到其夫工作地点生育或回一方父母居住地生育等原因,参保职工确需异地生育的,应当在备案时一并提供单位或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三)、参保职工异地急诊流产、急诊生育及同时发生生育和流产并发症、合并症的,应当在1周内电话报经办机构备案。(四)生育职工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当在产假期内到经办机构备案。

二十四、参保的男职工有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答:参保的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参保的男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如结扎术、输精管开通术等均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二)参保男职工配偶为农业家庭户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生育护理假补贴500元。

十五、本地参保人员生育医疗如何就诊?

答:已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到经办机构备案的参保职工本地就医,即通过社会保障卡到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享受产前检查、生育医疗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生育和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不属于支付范围的,由医院向个人收取。

二十六、如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答:已办理生育备案的参保职工在本地生育的,可在生育后的次月到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兴泰大厦六楼)指定银行(市府广场徽商银行营业大厅)按月领取生育津贴。

二十七、参保男职工如何办理生育护理假补贴申领手续?

答:符合享受生育护理假补贴的男职工,应当在医疗终结或产假后1个月内,到市生育保险中心办理津贴、补贴审核手续。核定的待遇自次月起,到市生育保险中心(兴泰大厦六楼)指定的银行(市府广场徽商银行营业大厅)按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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