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者问: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有关工作人员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五)因特殊原因受到伤害的证明材料;
1.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针对暴力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2.交通事故处理部门针对交通事故所作的证明材料;3.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针对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为受到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4.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的证明材料;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