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问:居民医保异地急诊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答:(1)住院手续:参保居民在异地突发下列情况,突发急症危及生命的;慢性病急发危及生命的;所发病症不能长距离搬运或疾病变化快,会发生严重并发症或致残的;精神病人突然发病,需强制送医院治疗的,应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于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电话:0551-2637796)。(2)结算手续:在医疗终结一个月内,凭患者医保卡到医保中心办理结算手续。申请报销材料:急诊病历、出院小结、住院医疗费用日清单和费用明细总清单、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就诊医院是医保定点医院的证明、外伤患者须提供伤情经过证明。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转院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