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总工会获悉,即日起,我市开启2021年“金秋助学”活动。
据悉,今年“金秋助学”有四个方面内容,分别是实施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计划、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计划、工会“圆梦计划”以及阳光就业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资助标准分为三类,对于建档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大学等级(含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救助标准为7100元/年/人;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高中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的,救助标准为4000元/年/人。
对于建档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大学等级(含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救助标准为5600元/年/人;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高中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的,救助标准为3200元/年/人。
对于非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困难职工子女2021年新考入全日制高中及大学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救助标准为2000元/年/人。
职工可先行申报,经过初审、公示、终审等程序再进行资助。所有资助资金一律以银行卡形式发放,并及时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困难职工本人。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63532537
原始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合工办【2021】31号)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总结表彰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年行动,进一步巩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现就开展2021年“金秋助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竭诚服务职工群众,聚焦助学育人目标,创新社会动员机制,不断延伸助学链条、丰富助学形式,深化“金秋助学”活动,精心打造金牌蓝领、圆梦计划、阳光就业暖心行动,帮助困难学子完成学业、充分就业,让广大青少年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及工会组织的温暖,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
一是实施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计划。在全市资助2021年新考入全日制高中及大学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符合深度、相对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
二是实施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计划。在全市资助2021年新考入全日制高中及大学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虽不符合深度、相对建档条件,但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困难职工子女;符合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条件的意外致困户,可依照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标准予以资助。
三是实施工会“圆梦计划”。在全市资助在读全日制高中及大学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品学兼优且符合深度、相对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
四是实施阳光就业行动。深入实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重点对今年毕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至少一次的就业创业服务。要向受助对象宣传政府的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以及工会的就业创业帮扶项目,提供职业咨询推荐、就业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资金扶持等系列服务。
三、活动程序
(一)职工申报1. 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申请子女助学救助的,需填写《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提供子女录取通知书或学校成绩单、成绩截图、学校证明等。
2. 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申请子女助学救助的,按照《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先建档再帮扶。
3. 不符合深度、相对建档条件,但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其子女2021年新考入全日制高中及大学等级(不含军校生)的,填写《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提供子女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本人及子女身份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致困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银行卡等。
(二)初审及公示困难职工所在社区工会或单位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逐级上报,建档困难职工的申请材料需按要求进行公示。
(三)终审及救助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负责对本区域内申报的职工进行终审;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负责对市产业和直属工会申报的职工进行终审。其中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计划需经县级(含县级)以上总工会党组会或主席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意。
四、资助标准
(一)建档深度困难职工家庭
1. 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大学等级(含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救助标准为7100元/年/人;
2. 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高中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的,救助标准为4000元/年/人。
(二)建档相对困难职工家庭
1. 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大学等级(含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救助标准为5600元/年/人;
2. 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高中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的,救助标准为3200元/年/人。
(三)非建档困难职工家庭
困难职工子女2021年新考入全日制高中及大学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救助标准为2000元/年/人。
五、几点说明
1. 按照不重复救助的原则,已接受其他单位资助的困难职工子女,不进行重复救助;
2. 助学活动截止日期为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3.“圆梦计划”中“品学兼优”认定条件为学生完成当年学习任务、各科成绩考试合格,由学生提供成绩单或成绩截图作为证明,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学校或院系证明;
4. 所有资助资金一律以银行卡形式发放,并及时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困难职工本人;
5. 9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和附件2-6报送市总权益保障部。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63532537
附:
1.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docx2.合肥市工会2021年“金秋助学”情况汇总表.xlsx3.合肥市工会2021年“圆梦计划”情况汇总表.xlsx4.合肥市工会2021年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汇总表.xlsx5.合肥市工会2021年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xlsx6.2021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暖心行动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