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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困难群体按四类纳入保障范围

时间:2013-12-03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保障房准入条件和保障标准对照表
 

    申请保障房的市民注意了,从2014年元旦开始,合肥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有了重大调整,主要分为两房并轨、分类保障、差别租金、提高补助标准和简化审核5个方面,具体操作层面上也有了变化。大家可以对照家庭收入来看看自己属于哪一类,可以享受什么样的保障。

    1 两房并轨 廉租房条件不符 申请公租房无需腾退

    从2014年开始,合肥市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称为保障性住房,实行“统筹建设,并轨运行”。

    到底什么是“两房并轨”?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信息综合处处长谢华友解释,随着保障性住房陆续开工建设和竣工交付,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标准、户型结构、供应对象、租金标准已无区别,只是区分不同收入者,给予不同的保障标准。

    对老百姓来说,按照原先的政策规定,当收入水平提高后,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应腾退出廉租房。两房并轨后,原先申请廉租房保障的家庭,当收入水平提高后,可直接申请公租房,房屋无需腾退,但需按照新的标准缴纳租金。

    2 分类保障 家庭人均收入不同 享受保障有等级

    从2014年元旦开始,合肥市保障房的保障标准不再是“一刀切”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8840元(含8840元)和住房困难标准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6平方米”两个条件,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也不再完全统一,而是根据困难家庭不同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补贴。

    合肥市城镇住房困难群体按照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9%以下(低保)、19%-35%之间(低收入家庭)、35%-60%之间(提高保障面后的较低收入家庭)和60%-80%之间(公租房保障对象-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分为四类,并分类纳入保障范围。

    第一至第三类人群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可申请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优先纳入保障范围;第四类人群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属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只能申请实物配租,不予租赁补贴保障。

    今后,四类家庭分类将随着合肥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和低保、低收入标准的变化自动调整,不再另行公布。

    根据这样的分类,自2014年1月1日起,合肥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有所变化,申请家庭需要注意啦!

    除了申请家庭成员为本市市区居民户口;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6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三个条件不变外,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含)上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即纳入保障对象。

    因为目前公布的仍旧是2012年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所以2014年一开始还是以这个为标准,四类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分别为低于410元/月、4920元/年;低于737元/月、8840元/年;低于1272元/月、15260元/年;低于1695元/月、20347元/年。

    谢华友表示,预计在明年3月份公布2013年的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届时这个标准还会及时上调。

3 差别租金 不同类别申请实物配租缴纳租金不同

    四类城镇住房困难群体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时,缴纳差别化租金。

    即第一类和第二类人群仍执行现在的租金标准1元/月/平米左右,第三类低收入人群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为4元/月/平米左右。

    而第四类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只能租赁公租房。目前合肥市本级公租房尚未有项目交付,所以还只能等待。一旦交付,这类人群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为市场租金的70%以下,为10元/月/平米左右。具体租金标准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和物价、财政部门结合保障房所在不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动态调整。

    4 补助标准 一至三类每月租赁补贴标准提高

    此前,廉租房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0元/月/平米、低收入家庭7元/月/平米。

    从元旦开始,合肥市提高第一至第三类的租赁补贴保障标准,即第一类城镇最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标准为12元/月/平米,第二类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标准为10元/月/平米,第三类城镇较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标准为8元/月/平米。残疾家庭租赁补贴保障标准仍按现规定上浮20%。

    5 简化审核 申请保障房所需材料将一次性告知

    在2013年执行的“三审两公示”准入审核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合肥市自2014年起,简化审批流程,调整人户分离家庭的申请审核程序,实行申请受理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申请审核工作惩戒体系,完善申请承诺制度,健全不予批准审核备案制度。

    对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家庭,应到其户籍所在地社居委申请。申请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社居委不一致的简称“人户分离”,这类家庭须先到实际居住地领取《合肥市申请社会救助事项入户调查表》。申请人凭实际居住地社居委签署意见的入户调查表和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申请住房保障。

    有所变化的还有一次性告知制度,因为申请保障房需要的材料比较多,不同条件要求的又不一样,经常出现来回白跑的情况。从明年开始,每户申请保障房的家庭,都将拿到材料清单,到底需要何种材料都会标明。

国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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