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25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解读
不再是简单硬冷的责罚式话语,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也要添加一些“情理”内容。昨天上午,记者从合肥市城管系统“推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会议上获悉,合肥城管部门正在酝酿推行说理式文书。
什么是说理式文书?合肥市城管局执法处处长李本文介绍,相对于目前“一页纸”式的行政处罚文书而言,说理式文书增加了大量的“情理”内容,“和过去生硬的责罚式话语不同,说理式文书将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拉近执法人员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
比如说,市民因为车辆乱停乱放收到罚单,在罚单上不仅有市民违反的具体法律法规,还会通俗易懂地告诉你为什么不能这么做,这样的行为将给城市管理和其他市民带来什么危害。
“甚至于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陈述的每一个理由以及提出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执法人员都要进行有根有据、有理有节的分析,并在罚单上写出来。”李本文说,说理式文书会在字里行间透出对当事人各项权利的尊重。
李本文表示,推行说理式文书,除了回答“为何罚”“怎样罚”等焦点问题,还在于能让行政机关“明明白白”处罚,当事人“心服口服”接受。
对话
记者:为什么要推广“说理式执法”?
李本文:和命令相比,大家肯定都是愿意听道理的,所以“说理式执法”能有效消除执法误解、化解执法矛盾。而将“讲清事理、讲通情理、讲透法理”贯穿执法全部重点环节,也能够引导当事人及时认识错误,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从而实现执法目的最大化,有效降低违法行为的重复发生率。
记者:“说理”是不是意味着“柔性执法”?
李本文:文明执法就是理性、公正、说理、规范的执法方式,“说理”能适度减少执法强制力,大力推行柔性执法理念。
记者:面对违规占道经营的小摊小贩,“说理”能行得通吗?
李本文:相信大多数违规当事人都能听道理、讲道理,而且“说理”扩大了教育量,缩小了对立面,对于少数屡劝不改的违规当事人,也将充分运用宣传、教育、规范、引导、提示、协调、告诫等手段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延伸
首错不罚 只亮“黄牌”
三大举措保障“有理可说”
不仅仅是文书的改变,合肥城管未来在执法过程中,也将实行全程说理。李本文表示,城管部门将在全市建立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社会评议等制度,酝酿开展“说理式执法”,通过“建立行政指导制度”、“一线调解”、“征求群众意见日”等形式,在事前、事中、事后主动找你“说理”。
1
劝勉
行政指导制度“网开一面”
在执法过程中,遇到当事人有轻微违法行为的,罚不罚?“首错不罚。”李本文说,对于这类当事人,城管部门将采取“行政劝勉”、“轻微问题告诫”等措施,“就像足球赛场上出示的‘黄牌’一样,只要当事人能及时纠正,都不会处罚。”
除了“行政劝勉”、“轻微问题告诫”,合肥城管部门还建立了“执法事项提示”、“突出问题约见”、“重大案件回访”等行政指导制度,从而在执法过程中既做到尽可能“网开一面”,也实现被罚者的“充分理解”。
2
调解
一线城管与你耐心沟通
“我们做生意的难免出现出店经营等违规现象,我们知识水平有限,一些复杂的法律条文搞不太懂,要是不和我们说清楚的话,一来二去很容易产生纠纷。”在徽州大道附近做生意的经营户刘先生说。
对此,市城管部门建立了“行政调解制度”,将矛盾、纠纷“融化”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这项制度规定,一线的城管执法纠纷由一线城管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具体说来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街道城管部门来处理纠纷。在处理过程中,负责调解的单位受理案件后,将根据双方争议焦点进行调查取证,随后将有专门的调解员与当事人耐心沟通,若愿意调解的,将签订行政调解协议书。
3
开放
“征求群众意见日”听你“吐槽”
如果劝勉、调解都不能化解你对这次执法的不满,那就反映意见吧。市城管部门首次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下午设为“城管征求群众意见日”,公开征求市民对城市管理及其执法工作中的意见建议,若有批评声音也可尽管提出。
当然,反映的问题若是“微观问题”,相关部门可协调解决,但若是牵涉较大动作的重难点问题,那就要集体商议了。这次,城管部门也首次设立“城管重难点问题社会研讨制度”,通过开“城管听证会”的方式,听取市民代表、服务对象、专家学者等对城市管理重难点问题的意见建议,研究出合适的解决办法。晨报记者 王姗 通讯员 胡少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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