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8-16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晨报讯8月14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试行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的意见》,对暂未达到民办园办园标准的看护点实行分类管理与年检制度,安全卫生不达标的C类看护点将被取缔。幼儿看护点的考核评估与奖励制度也将“接轨”普通幼儿园。
幼儿看护点分三类
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安徽省幼儿看护点基本条件》规定,看护点分为A、B、C三类。
其中,A类为看护点中条件较好,有可能经过2至3年的努力达到办园标准的;B类为看护点中条件一般,有可能通过1至2年的努力达到A类看护点标准的;C类为存在危及幼儿安全与健康隐患,短期内无力进行整改的。除了必备的生活设施、师资力量及卫生安全保健制度外,是否有符合条件的小型体育活动器械以及“去小学化”的教学内容等,也成为区分A、B类看护点的重要因素。
C类看护点将直接取缔
有了具体的分类标准,认定程序怎么走?
省教育厅介绍,看护点举办者须在每年8月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递交书面申请认定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对其中达到A类、B类看护点条件的,按类颁发看护点许可证,C类予以取缔。
经许可的看护点,还得“坚守”住1—3年的限期整改批复。在确保幼儿安全和正常的保育教育活动前提下,期满后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可重新履行准入程序或类别认定;对规定时间期满未达到整改目标的则依次降类处理。
闯过分类与整改两关后,接下来要面对的则是“年检”这关。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各地每年都要对看护点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并于当年8月底完成分类工作。
作为看护点和幼儿园准入的必要条件,“安全第一”可不是一句空头口号。年检中,一旦发现存在幼儿安全隐患的须及时整改,对于不能确保在安全、消防、卫生、食品监督等方面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C类看护点,在安排好幼儿分流后予以取缔。
除了制定准入门槛外,在奖励制度与考核评估上,看护点也将与普通幼儿园“接轨”。
见习记者刘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