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28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作为一项惠民政策,社区里的未参保居民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可通过书面申请,向户籍所在街镇进行申报补保。近日,常青街道召开未参保人员补保工作会议,部署了辖区内未参保人员补保工作程序。
据悉,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达到退休年龄前在本市范围内国有、集体企业或单位连续工作三年或累计工作满十年的人员具有补保资格。
参保人员缴费金额为35000元,年满60周岁以上(不含60周岁)的,补保时年龄每增加一周岁,补缴费递减1200元,最低不低于15000元。参保费用均由个人承担,退休时间为其缴费当月,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养老金540元/月。
据常青街道工作人员介绍,补保工作需要居民本人书面申请,同时需要携带相关原始材料作为参保依据,包括个人档案、工资表、考勤表、派工单、调配单、各类证书及原单位曾经开具的其他材料等。 本报记者 谢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