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28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