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28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在我省时有发生。不法分子假借扩大经营规模、资金短缺、投资做生意等借口,以诚实守信、经营红火等假象为幌子,以高额回报作诱饵,向社会大量非法集资,通过周而复始地挪后款还前款,甚至直接将集资款用于分红付息等手段来维持残局和“信誉”,因而具有很强的诱惑性和欺骗性。
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段有:兴办实业、加盟销售、政策鼓励、合作分红、募集资金、发行凭证、会员优惠、虚拟产品、资产分割、传销串联、投资基金、电子黄金等。
警方提醒:对社会上的投资项目要多渠道了解,作出理性判断,尤其要警惕一些所谓的“零风险”、“高回报”的集资方式;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仅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有可能陷入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的悲剧;自觉抵制并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已经参与非法集资的人员应尽快脱离非法集资活动并主动报案,配合警方查清犯罪事实,尽可能降低风险,减少损失。
皖公宣 实习生 金佳 本报记者 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