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28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今年5月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必须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即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费标准等信息。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执行政府指导价。“在规定的最高价格内,根据本单位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病人就医情况,可适当下浮。”凡《合肥市社区医疗服务价格》和《合肥市农村医疗服务价格》未列明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按不高于《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中该项目价格80%的水平,自行确定实际执行价。
据悉,在上述医疗服务场所看病,如遇没有价格公示,消费者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
本报记者 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