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5-13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炎热的季节即将来临,又到了食物中毒易发的季节。记者昨天从我省药监部门了解到,为防止个别餐饮服务单位滥用或误用亚硝酸钠,引起消费者食物中毒。药监部门发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谨防亚硝酸钠引发食物中毒。
据介绍,亚硝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允许加入到腌腊肉制品类、酱卤肉制品类、熏烧烤肉类、油炸肉类、西式火腿类、肉灌肠类、发酵肉制品类、肉罐头类肉制品加工中,最大使用量为150mg/Kg。但在使用时,应尽量少用或不用。由于亚硝酸钠的外观与食盐极为相似, 容易被误用。亚硝酸钠是强氧化剂,进入血液后与血红蛋白结合,导致组织缺氧,使人体出现青紫而中毒。一次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钠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亚硝酸钠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要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严格控制亚硝酸钠的使用量。亚硝酸钠在肉制品中的使用量要严格执行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不可超量、超范围使用。
本报记者 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