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5-13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杨女士 13514******
我住在经开区大城博雅居,房子的批号是从2002年算起的,2008年房子开始建设,到2010年,我才拿到房子并领了房产证。按照正常的标准,房子应该是使用50年,但是从房产证来看,使用年限只有42年了,这就少了8年,如果是少了两三年,那还没什么问题,但是8年太长了,这种情况房产商是否应该给住户相关补偿呢?
■记者调查
合肥市房产局新闻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房产开发中,从土地批下来到规划再到建设,是有一个过程的,需要一段时间,对于杨女士提出的疑问,那就要查看最初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如果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时间是42年,那只能按42年来算,如果合同上是50年,那就按照50年计算,而一旦签订合同,使用年限就生效了。
实习生 邢丙银 本报记者 韩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