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5-13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近日,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已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同时对0-6岁听力语言障碍和脑瘫儿童抢救性康复门诊,试行按病种付费和定额补偿办法。这给我省城乡广大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带来了希望和福音。
据了解,为更好保障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城乡居民、特别是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日前,省卫生厅、人社厅、民政厅、财政厅和省残联共同印发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康复项目范围及残疾儿童抢救性医疗康复按病种补偿试点方案》,明确将9个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全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同时还将对0-6岁听力语言和脑瘫儿童的抢救性康复门诊试行按病种付费和补偿办法。
本次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主要是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自今年4月1日起,分别由各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金严格按照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及补偿标准给予支付。
对各地城乡0-6岁患有听力语言障碍、脑瘫的残疾儿童开展两项康复门诊的总费用,均实行定额控制的办法,最高不超过9000元。其中,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报销60%,民政部门管理的医疗救助基金分担20%,个人只需承担20%(仅1800元)的费用,这就大大减轻了康复患者的负担。同时,对残疾儿童住院所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由各统筹地区按照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现有的报销补偿办法给予支付。 本报记者 唐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