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1-15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社会团体部分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团)严格按照国家公布取消和停止的部分收费规定执行。各社团收取的其他与国家公布取消和停止相类似的收费,也应一律取消或停止。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各社团对公布取消的收费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取;对公布停止的收费,按现行政策规定确需继续收取的,应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未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不得恢复收取。各社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以及提供垄断性服务,需实施收费的,应严格按规定报批。各社团未经批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涉及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检验、检测、评估(或评价、评审)、审计、鉴定、认证、考试、培训等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乱收费查处。
据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相关人士介绍,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社团部分收费,具体项目有20项。取消的社团收费项目17项,分别是:
●有关社团开展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包括经审核保留的全国性或行业性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向企事业和基层单位及个人收取的申报费、评审费、评价费、评比费、奖牌证书费等各种收费;
●有关社团接受委托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向被评审者收取的评审费、评定费等各种收费;
●有关社团开展培训活动收取的学分证书费;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收取的企业资质评定费;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收取的资格认证费;
●中国广告协会收取的广告企业资质认定服务费;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收取的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评审费;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收取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生产企业认定及年审工作管理费;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收取的工程企业资质年检费;
●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收取的公路工程工法评审费;
●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收取的监理复查注册费;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收取的控股公司管理费;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收取的主办实体管理费;
●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收取的打捞单位资质审评费和年审费、潜水员从业资格认定费和年审费;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中国证券业协会收取的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申请和年检费;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收取的资质认证证书费。
●停止的社团收费项目3项,分别是: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收取的销售代理资质认可费;
●中国证券业协会收取的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费、保荐人考试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费;
●中国银行业协会收取的资格认证考试报名费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持续教育收费。 费清 本报记者 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