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9-29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晨报讯 “小呀小儿郎,背起书包上学堂。”又是一年的9月1日,合肥市90万中小学生迎来了新的一个轮回,结束了假期、踏入课堂。
这个暑假,合肥市各中小学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校安工程”;这个暑假,离《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实施刚刚过去一年;这个暑假,很多地方经历了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新的一学期,注定多了些“安全”、“规范”的意味。针对本报热线接到的不少家长和学生反映的“学费”问题,教育部门强调,收费政策已再次明确,学生和家长可对照,凡乱收费的,保留票据以便及时举报。
校舍更坚固,校园更安全
短短两个月的工期,合肥市中小学校舍来了一次全面的“强身健体”。
合肥市教育局基建办给广大家长和学生吃了一颗“定心丸”:“新学期开学,一个学校都不会缺席,目前市重点工程局已经对加固校舍进行了初步验收,新加固的校舍可以抵御八级地震,后期由学校再将广播网络等方面进行安装调试。”据了解,个别因为工期等原因暂时无法按时开学的学校,也已提前做好了预案。
上半年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让各校都加强了安保力量。新学年,这根弦依旧不会放松。据悉,截至6月底,除少数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未完全配备到位,合肥市区282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率达100%,三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870所,配备率为90%。“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要尽快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安人员,确保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
乱收费可向物价部门举报
择校费被收近两万元,高二年级暑假作业一下子交了2000多块,小学一年级也交了500多元的学费,幼儿园收费涨了一倍多……新学期伊始, 本报热线就不断接到关于“学费”的投诉和质疑。
“赞助费是被明令禁止收取的,被收费的学生和家长可以持票据向物价部门举报。”合肥市教育局表示,禁止任何单位私自设立收费项目,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只能收取作业本费,市区学生只能收取课本费(不含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住宿生的住宿费,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市区学生享受同等政策。高中阶段学校按学期向学生收取学费、课本费,不得跨学期收费,“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各校要在显著位置对教育收费进行长期公示。
闯补课“禁区”,“示范”不保
“中小学严禁节假日有偿补课。”从去年6月,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省教育厅在开学之初已经表示, 一旦发现有“不守规矩”的,教育厅将会一追到底、严厉惩治。据了解,今年1月份全省范围就已有5所省级示范高中因为违规补课被“黄牌”警告;而到7月了,另有5所违规的省示范中学被直接亮“红牌”。
省教育厅厅长程艺表示,今后将不再有“黄牌”警告,经查实确有违规行为的示范中学,直接“摘牌”,不再享受省级示范高中的相关政策,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合肥市教育局也重申,各校在新学期需要严守“办学纪律”,并已启动专项检查。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违规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下(含跨地区招收的线下生)以及通过不正当手段招收的学生,将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市各级各类公办普通高中继续一律不得接收同城借读的学生(含三县)。此外,幼儿园不得举办兴趣班,中小学禁止以各种名义变相举办特色班、学科班,不准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任课教师等。本报记者 张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