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9-29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晨报图形 朱佩佩 |
本报8月27日《幼儿园真的有“山木”园长?》稿件报道,有网友称合肥市铜陵北路附近幼儿园有“禽兽”园长一事。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一时间,引起市民诸多揣测。
近日,有知情者向本报爆料,称网帖所说内容“确有其事”,自己认识这个“朱园长”,他是合肥某中学的物理教师,参与创办了合肥好几家幼儿园。知情者透露认识两名受害者,“他这样做实在有些过分了,不然不会有人发帖骂他。”
知情人爆料
她认识其中两名“受害者”
知情者杨青(化名)表示,自己和朱某认识有些年份了。“他是潜山人,大概48岁的样子。”朱某是合肥市一所中学的物理老师,2003年开始涉足幼儿园事业。“他也知道公职人员是不能经商的,因此法人代表都是他家亲戚,他只是投资。”
目前,朱某参与投资的幼儿园有五家,“**果、*北、*业、***城、***利五家。”其中最后这家,是朱某的女儿在当园长。
杨青表示,朱某的事情,受过其害的女教师都知道。“有老师曾看到他扒在窗台看住在幼儿园宿舍内的女老师洗澡。”杨青称自己认识两位受害者田田和小呐(注:均为化名),朱某的事情曝光后,她俩感觉挺高兴的。
但遗憾的是,最终,田田和小呐都没有勇气直接站出来。
不愿受其害她们都辞职了
据杨青介绍,田田和小呐都是去年9月份进入朱某投资的幼儿园工作的。田田长得很漂亮,是一位身材高挑的女孩。说起这个老板,田田直说是“色”老板,“经常会捏女同事某些部位。”杨青表示,一说起这事,田田就觉得恶心,但是人在屋檐下,心里恼火也只能忍着。
后来由于田田自身条件不错,不久有其他幼儿园来挖她。“新幼儿园的薪资没有在这边高,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走了,觉得至少不会再看到朱某了。”
相比田田,小呐的状况就比较严重了。小呐是农村来的孩子,今年2月份左右,朱某找她谈话。谈话中,老板对她的工作表现给予了肯定,接着,又来到了她的宿舍。在朱某的“引诱”下,小呐“上钩”了。“朱某说会给她加工资,还说会让她做副园长。”小呐是有过对象的人,对这种事也比较看得开,想想确实好处比较大,就顺从了。
三个月后,小呐向老板提起加工资的事,老板却打起了“太极”,称同小呐一批进来的十几个老师,如果单给她一个人加工资的话,说不过去。听到这话,小呐“觉得被老板骗了,一气之下辞职走人了”。
杨青表示,朱某的“色”是有名的,“还有个女幼师的男朋友,怕女朋友被欺负专门买了辣椒水给她防身。”
幼儿园幼师
园里确有幼师是突然离职
记者走访了铜陵路上一家幼儿园。小凤(化名)在这家幼儿园工作已经有一年多了,对于小凤来说,老板朱某是一位长者,她不会去多想其他的。不过她也确实听办公室其他老师议论过相关问题,“主要也是听一些离职的老师说的。”
在小凤看来,朱某有时说话会比较有“问题”。她打了个比方,比如他会夸某个女幼师:“××,今天衣服穿得很好看,妆化得也很漂亮嘛。”小凤表示,老板这些比较不合身份的赞美,“一些女老师私下和我交流,大家都比较反感。也可能会引起一些误会什么的吧。”
“刚进来的幼师,待遇肯定少些,一般就500元的生活费。”小凤表示,园里的幼师,一般都来自合肥本地的幼师院校,过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转正,工资在1000多元。老板朱某有事会来园里,也会去巡查教师宿舍,“一般情况下,园长不会陪同的。”
园里确实有一些幼师是突然离职的,“第一天还好好的,第二天发个短信给园长,说:和你一起工作的这段时间很开心,但因为某些原因,我无法继续做下去了。”小凤表示,这样的情况出现不止一两次了,她也觉得很奇怪。
当事人回应
“绝无那种情况”
记者向朱某所在学校核实,校方表示,朱某确实是该校的老师。对于网帖内容及杨青表述的话,朱某当即否认。“说话是要负责任的,她有什么证据证明她说的话吗?”
朱某表示自己确实是中学教师,但并不是什么幼儿园老板。
“幼儿园都是我女儿和老婆开的。”朱某称,老婆早年下岗,女儿毕业后又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创了一些事业,“我帮助她们难道不应该吗?”
他说,他只是协助、帮衬而已。
朱某认为,很有可能是某些职工,因为待遇或者离职等原因,对他和幼儿园不满,所以故意诽谤他。
“幼儿园选才,有时也会看下外形。但谣言止于智者,那种情况是绝对没有的。”朱某很肯定地说。
警方表态
若有证据处罚免不了
杨青说田田和小呐从来没想过要去派出所报案什么的,“特别是小呐,觉得自己一半也算自愿。”而且为了自己今后的生活,她们还是选择就此了事。
“她们也怕说了之后,万一对方说是喜欢他才发生的,那就没辙了。”
“女性遭受性骚扰时,一般都会羞于向人启齿。”派出所民警表示,性骚扰事件启齿难,再加上取证难,所以鲜有人报案。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人证、物证。”由于一般的骚扰都是秘密进行的,找人证也挺难的,即使有人证,也需要证人“帮忙”才行,“但光有人证,证明力又有点弱。”
但一经证实,处罚是免不了的。民警表示,女性同胞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12348法律咨询律师表示,此类事件重在“取证”,“可以通过录音的方式,为自己留下一些证据。”律师表示,像对方一些不堪入耳的话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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