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9-29 来源: 作者:合肥网hfw.cc 我要纠错
晨报热线4249555 市民陈先生来电反映 实习生 胡潇 核实报道 “我前几年犯了事,坐了三年牢,现在我重新回归社会,社会不能抛弃我吧。”陈先生说8月23日上午他去江淮汽车厂应聘出租车驾驶员,招聘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出具“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这下触到了陈先生的痛处,他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是2008年出来的,因为刑事案件坐的牢。”陈先生说自从刑满释放后,就一直没有正式的工作。学过驾驶的他,有时候帮别人开车,所以想找份驾驶员的工作。“我去年成家了,也有了孩子,我要努力养家糊口。”
陈先生原本以为出租车驾驶员的工作门槛会低一些,能如愿以偿找到工作,没想到还是碰壁了。“他们要求必须有运管处证明、交警队证明,证明驾驶期间无拒载行为,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陈先生说这些他都理解,可派出所的证明他没有,“我去派出所了,他们不同意给我开证明,还要给我开一张有不良行为的证明。”
江淮汽车厂和瑞出租车总经办一位工作人员称:派出所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是公司根据出租车行业规定做出的,应聘者必须要有,但他们否认歧视一说。工作人员称,出租车是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对驾驶员有一定的准入门槛,如果驾驶员有不良行为,会给市民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对应聘者要择优录取。
合肥市运管处一位分管出租车的负责人介绍:“针对出租车行业,需要加强规范,但是应聘出租车驾驶员,属于企业行为,运管处并没有对出租车公司做出具体的规定要求驾驶员一定要有无不良行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