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7-01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晨报讯 记者于6月30日从合肥市交警支队获悉,交警部门已完成驾驶证管理系统升级,即日起可面向符合条件的驾驶员换发十年有效期驾驶证。即在2004年5月1日后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年满6年,且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直接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交警预计,有20万人将受惠此政策。
根据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称,合肥目前有60多万驾驶人,估计将有20万驾驶人因符合条件而受惠。交警人士称,如果一名司机18岁考取驾照,在一切顺利的情况下,34岁就可以换领长期有效的驾照了。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仍需要每年向车管所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需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需要每三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对于以上三种情形,即使在驾驶证有效期内,如果逾期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也将导致驾驶证被注销。 芮峰 本报记者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