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6-19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合肥网hfw***讯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天传出消息:从今年7月1日起,安徽省月度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其中合肥、马鞍山两市市区(下同)的增长额度最高,达到了160元,增长幅度为28.6%。调整后,合肥市月度最低工资标准为7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5元。
哪些人员受益提薪
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哪些人群将会受益呢?合肥市人社局副局长王世保表示,合肥市大部分生产型企业的工资已经远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对这些企业的影响不大。但是对于从事私营的餐饮类,以及缺乏劳动技能而从事公益性岗位的4050人员,工资待遇将会有所提升。“最低工资标准还将会带来一系列的联动作用,失业人员的保险金也将随之调高。”
五大主要因素决定
“调整后的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应该处于全国的中等水平。”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刘效华表示:“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是根据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CPI、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来决定的。”
单位违法可以举报
据刘效华介绍,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加班、津贴等,不过个人缴纳社保则包括在内。最低工资标准是一个底线,而大部分工作的工资都高于这个标准。“如果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是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刘晓平)
省内月度最低工资标准
淮北市、淮南市、芜湖市、铜陵市为6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1元;蚌埠市、滁州市、巢湖市、宣城市、池州市、安庆市、黄山市为6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6元;亳州市、宿州市、阜阳市、六安市为580元,小时工资标准为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