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办理单位人员增、减、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答:人员增减 缴费单位人员发生变动,须及时申报,基金征缴管理科按月调整核定缴费单位的个人缴费基数。新增职工时,缴费单位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复印件、劳动合同书、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复印件、原始档案材料或历年职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每年两张),并填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增加花名册》;职工减少时(含医保在职转退休状态变更),缴费单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退休审批表复印件、死亡证明复印件、医保证等有效材料,并填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减少花名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在统筹范围内转移:转入时,单位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等有效材料复印件,并填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增加花名册》;转出时,单位需提供对方单位接受函复印件,并填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减少花名册》。
跨统筹范围转移:转入时,单位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劳动合同书、及个人账户转移清单等有效材料复印件,并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增加花名册》;转出时,单位提供调入地单位接受函复印件和调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名称、开户行、账号,并填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减少花名册》,基金征缴管理科据此开出个人账户转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