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问:某单位一女职工,上班途经必经路线的家属区,被楼上抛下的家装废料砸伤,这种情况是否属工伤?
答:这种情况不能算工伤。这是一桩民事赔偿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六)款及《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并提交“公安交警部门针对交通事故所作的认定材料”可被认定为工伤。
这位职工情况不符合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故不能按工伤处理。这位职工应从民事纠纷的角度来考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