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张某来电咨询:我个人投了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现发生了工伤,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回答: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职工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提供的人身伤害保险并不冲突。职工自己投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了工伤事故并确认为工伤后,除了可以依照保险合同领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性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二者的性质不同,其保险对象、实施目的、基金来源、管理体制、保障水平、实施方式等等都不同,两者可以相互补充,但不能互相取代。所以,工伤事故发生,并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各自规定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