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问: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交叉时就诊如何分清?
答:遇到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交叉时,我们明确划分为:参保人员生育期间并发症、合并症费用及生育产假期生育并发证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妊娠期间的产前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妊娠期间并发症、合并症医疗费用,依据相关规定,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承担;门诊由个人账户支付,符合入院标准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承担;保胎费用由个人支付。
问: 退休职工计划生育费用由谁承担?
答:退休职工计划生育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承担:门诊费用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符合住院标准的,享受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待遇。
问:生育备案要带哪些材料?
答:生育备案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 社会保障卡、生殖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内的初诊记录(复印件);备案异地生育需提供单位证明。
问:生育保险津贴如何领取?
答:(1)生育:次月30日起到指定银行领取3-4.5个月生育津贴,期间领取独子女父母光荣证及时审报可增领1个月津贴。(2)流产定点医院就诊后申报生育津贴:次月30日起到指定银行领取1-1.5个月生育津贴(带环受孕、及病理原因除外,只能享受1次生育津贴)。(3)子宫外孕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期补贴:审报次月30日到指定银行分别领取1个月生育津贴、500元补贴
问:如何查询生育保险政策相关内容和下载表格?
答:通过《合肥劳动保障网》(www.ahhfld.gov.cn)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