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城镇居民医保是一个“低水平、广覆盖”的医保,诊疗和药品目录都有范围限制。对此,参保病人在住院期间,定点医院有义务将每天发生的诊疗和用药费用,告知病人是否属于居民医保范围,并出示“日清单”,由病人或家属签字后方可进行诊疗和用药。参保病人在出院时按规定结算医疗费。具体结算方法为:
本次住院总费用=基金支付费用+个人承担总费用。
基金支付费用=(医保范围内费用-起付标准)×不同医院基金支付比例。
个人承担总费用=医保范围外的费用+起付标准+(医保范围内的费用-起付标准)×个人自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