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为更好地做好金保工程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普遍提出的共性问题解答如下:
1.外地人居住在本市,是否属信息采集对象?
答:信息采集对象包括城镇所有已成立社居委的辖区范围内全部现住户。不论是否本市户籍、是否已转为城镇户口、是否自有住房,均为调查对象。
2.租住他人房屋的住户如何填家庭表?
答:租住他人房屋不分时间长短,只要是在信息采集的时间段内居住在本辖区的,均要调查。如果是几个人合伙租房,则由合住人指定一人为户主。
3.养老院的老人由谁调查?
答:应由原住所所在的社居委调查。
4.廉租房补贴不足一年的,如何填年补贴额?
答:以月补贴额乘以12求得年补贴额。
5.村改居的社居委中,仍有土地耕种的农民,“人员类别”如何选填?
答:“人员类别”选填“其他”。“就业情况”免填。
6.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后是否要填“下岗失业时间”?
答: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后,其“人员类别”为“从业”。“从业”人员不填“下岗失业时间”。“下岗失业时间”由“人员类别”为“失业”“协保”的人员填。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