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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报电话:0551-62755535、0551-62755509.
(二)举报电子邮箱:307137423@qq***。
(三)向合肥市民政局邮寄或当面递交举报材料。地址: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潜山路550号 合肥市民政局。
合肥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投诉举报查处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督管理,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及时依法处理乱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行业协会商会和广大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投诉举报办法(试行)》和《民政部 国家发改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相关乱收费清理整治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乱收费”问题是指行业协会商会对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会费以及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费,具体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服务收费。
第三条 合肥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内容,应当在合肥市民政局网站或按《安徽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的办法》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示,并及时报“信用中国”或“信用合肥”网等平台进行公示。
第四条 对行业协会商会下列收费行为可以向合肥市民政局投诉举报:
(一)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二)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三)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四)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五)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六)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特别是借庆祝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
(七)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八)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九)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十)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十一)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十二)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十三)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十四)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十五)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第五条 合肥市民政局开通“乱收费”投诉举报专门渠道,受理关于涉嫌“乱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方式如下:
(一)举报电话:0551-62755535、0551-62755509.
(二)举报电子邮箱:307137423@qq***。
(三)向合肥市民政局邮寄或当面递交举报材料。地址: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潜山路550号 合肥市民政局。
第六条 投诉举报提倡实名反映情况,按照设立的渠道提供本人联系方式、违法违规证据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七条 合肥市民政局收到投诉举报人提供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有具体的违法事实、有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举报人。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第八条 接受投诉举报案件,案件承办人应做好案件登记,及时依法受理并调查处理。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在受理后60日内反馈投诉举报人。
第九条 投诉举报内容经审核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举报人,建议其向应管辖部门提出解决请求。被投诉对象不属于市民政局登记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及时移交相关民政局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第十条 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
第十一条 当事人违法违规结论信息纳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存续期将视当事人整改情况,依申请撤除。处理结论与社会组织评优、评估、购买服务等工作挂钩。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乱收费行业举报查处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本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合肥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