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曰,合肥市将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过期 未登记上牌、也未申领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对于市民 咨词最多的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合格证丢失了怎么办理上牌等问题,市交警支 队答复如下。
问题1: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合格证早就不知道放哪了,怎么办?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 -2018)(简称"新国 标")的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必须員有合格证和发票,如果合格证和 发票遗失,应当到销售
企业补办。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囯标〃) 的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必须具有合格证,如果合格证遗失,则不能证明该车 是否符合"旧囯标",只能登记临时通行标志;如果发票遗失,必须以制式承诺书 的形式保证车辆为合法来源。对既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囯标"的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如果合格 证、发票遗失,必须以制式承诺书的形式保证车辆为合法来源,经审核通过后, 发放临时通行标志。
问题2:以前给电动自行车办过脾了,还有效吗?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从2007年11月1日起,合肥 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常态化管理,发放的电动自行车号牌,长期有效,可 以正常便用。
问题3:肥东县户口,在合肥市内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需要居住证吗?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00号令),办理 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需提交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购买凭证等来历 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因此,需要办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