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5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近日正式印发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对收费公路的货车车型分类进行了统一调整,对通行全省高速公路、普通收费公路、长江公路大桥的货车,按车(轴)型收费标准进行了转换核定,同步对普通公路客车收费标准进行了核定。新的计费方式实施后,超载运输车辆将不允许通行收费公路、长江公路大桥。此外,新的方案调整后,原为2类车的8、9座客车归为1类。
据了解,计费方式调整是适应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的发展需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取消省界收费站总体技术路径,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通行费通过路段新增设的ETC门架进行计费收费,若货车继续实施计重收费,沿用过去的出口称重模式,ETC门架无法按照重量计取货车通行费额,不利于货车的快捷通行,降低了货车通行效率,货车将由现行计重收费方式统一调整为按车(轴)收费方式。2020年1月1日0时,全网系统从既有模式切换为分段计(收)费模式, 同时新费率生效。
同时,这项调整有利于促进公路运输综合效率的提升。计费方式调整后货车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减少了收费站乃至公路全线拥堵情况,减少了停车收费的等待排队时间,促进通行效率提升和节能减排,便利群众出行;同时也能促进公路货运行业加快调整运输结构,规范运价体系,促进集约经营,提高公路运输实载率,提高全社会运输效率。
部分客车通行费标准降低。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关于客车车型分类的相关规定,将原为2类车的8、9座客车归为1类,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相应降低,与7座以下客车为一个标准,即每车每公里0.45元。普通收费公路客车通行费调整后,客车通行费均小于等于现行收费标准。
此外,新收费方案将“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按车(轴)型收费标准通过对历史实际收费数据校验,测算结果每年可降低货车通行费负担1.65亿元。现在我省收费公路执行安装ETC的车辆用户通行费九五折优惠、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车八五折优惠政策。计费方式调整后,在执行调整方案的基础上,这些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其中,货车八五折优惠政策,按照已出台的文件精神,执行期限自2016年7月12日至2020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