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06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合肥网hfw***讯装太阳能不再按楼层算,只要日照时长达到4小时。建筑节能范围从主城区延伸到县域范围;合肥市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均应满足一星级及以上的评价标准。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获悉,合肥市多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建建筑要更绿色、更节能。
依据合肥市此前的规定,合肥新建十八层以下居住建筑,以及十八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逆向十二层,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而在本次的新规做出了重要调整,“满足春分或秋分日日照时间累计达到4个小时的新建居住建筑楼层,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相比于楼层限制,日照时间更能衡量光照条件,更科学合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建筑,可采用空气源热泵替代太阳能热水系统,但事先要经评估、备案。
新建、改建、扩建宾馆、酒店、医院等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屋顶可利用面积达到1000平米及以上的新建非居住类民用建筑,应当安装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系统。
未来三年内,合肥市规划管理部门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进行规划方案审查时,要将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审查内容纳入并联审批。
建设单位在申报规划方案时,同步向市城乡建委申报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对不能满足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规划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方案完善,并重新报审。
规划管理部门组织规划核实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条件进行专项查验,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相关要求的,不得办理规划核实证明,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