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6-07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4)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
际居住;
(5)烈士子女。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实施2014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梅桂同志为组长,区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物价局)、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为成员单位的2014年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招生工作。
同时,区教育体育局成立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与区域各招生学校签订《规范招生行为承诺书》,维护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各招生学校须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外公布服务电话,接受咨询、监督等。
五、相关要求
(一)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大局观念
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让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各校要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热情、耐心、细致做好招生服务工作,要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各校要结合全市义务教育“三大提升”工程的深入实施和“新优质学校”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的严肃性。凡有违规招生行为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学校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学校年度内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三) 规范招生行为,加强学籍管理
严禁公办中小学跨行政区招生,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择校生比例应控制在学校招生总数的4%以下,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为2014年新生注册学籍,同时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并于
附件:
1.瑶海区小学学区划分表
2.瑶海区中学学区划分表
3.瑶海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服务区划分表
4.瑶海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